各教师: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和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温州大学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清理对象
学校全体科研人员对 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学位论文和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入此次自查清理范围。
二、自查清理重点
重点核查以下六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三、组织实施
1. 6月完成自查。各学院集中开展全体科研人员 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现象自查工作,并于6月底前提交汇总表(附件1),
2. 7月底前,各学院根据自查结果,对照科研诚信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专门台账,准确记录科研人员报告时间、报告违规事项等内容,问题论文报告、处理等相关材料要统一归档封存备查。
3. 8月底前,巩固提升,举一反三进行科研工作整改。要求学校科研人员对本人目前正在开展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是否及时客观准确记录科研数据及是否遵守其他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要依法依规全面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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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