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6浏览次数:次
各教师:
招生专业目录是招生单位开展招生工作和考生选报志愿的重要依据,准确、规范、及时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现就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编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目录编制内容和要求
(一)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研究方向
1.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等相关会议,结合2023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2024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3年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各招生学院请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
2.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未经批准或备案的,不得列入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代码发生变动的,需参考该专业教指委相关文件及其他同类相关院校的设置进行预编制,专业目录的所有内容均需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
3.制定招生专业目录须严格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执行。具体说明如下:1)请院内务必以上述材料为依据进行相应的调整,对按照一级学科招生的,应按照二级学科设置研究方向,一般不超过6个,二级学科下不再另设研究方向,编码顺序参照附件2中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如“法学”一级学科下有10个二级学科,相关招生学院(单位)可自行选择部分或全部二级学科招生,编写为01 法学理论,02法律史等);2)对一级学科下没有二级学科的,即教育部专业代码册上只有一级学科而没有二级学科,可根据学科特色自行设置研究方向,原则上不超过6个;3)对按照二级学科招生的,其下设置研究方向,一般不超过4个,按01、02、03、04编码。4)专业学位按类别招生,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确定研究方向名称,数量不超过6个。5)招生方向字数一般不得超过15字,注意用语规范,力求言简意赅。
4.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考试科目需严格按照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附件3)进行设置。
5.非全日制仅在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相应方向招生,不在学术学位类学科、专业招生。
(二)招生计划
1.拟招生人数请按照23年计划分配表(不含统筹计划)人数进行修改,其中24年按方向招生的专业请按方向设置拟招生人数或可按照实际情况改为按一级学科设置拟招生人数。
2.最终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折合计算。
(三)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
1.初试自命题科目:为了保障自命题科目的安全,尽量统筹考虑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需要共同掌握的学科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与技术,在学硕、专硕同一考试单元中,各学院按学科/专业尽量确定1门自命题笔试科目。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不允许设置多个考试科目组。
2.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政治、外语、数学由国家统一命题,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自命题科目的设置,应本着规范、精简,并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原则。为吸引考生报考,不断扩大考生生源,鼓励考生跨学科报考,并有利于调剂复试工作,自命题考试科目一般应按一级学科设置,相同或相近学科的考试科目应尽量一致,鼓励将不同学院、专业之间的考试科目打通使用。
符合以上设置要求的,各学院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可参考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不作调整。
(四)复试笔试科目
复试科目同初试科目,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设置,对二级学科相关专业的考查应在复试科目中体现,复试笔试科目一般为一门体现本专业特点的专业课,且不得与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为保证复试的公平,每个独立设置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向)原则上设置一门(相同的)复试笔试科目。复试自命题科目不得跨学院选考。
(五)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科目与备注
1.若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须填写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结业)必须加试本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两门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在专业目录上一并列出;
2.跨专业考生、自考(函授)学历是否加试由各硕士点根据考生教育背景确定,若需要加试,须注明两门加试科目;
3.考试时如需要携带计算器、绘图工具等特殊要求的,请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做出说明。
(六)推免生、非全日制和港澳台等招生说明
请院内自行选择各专业是否接收推免生、是否接收港澳台招生(一般在12月份教育部下发港澳台招生文件,届时在港澳台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拟接收推免、非全日制、港澳台的学院填写相应的专业目录并上交。
二、主要参考书目
为方便考生复习应考,凡初试自命题科目、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均应提供主要参考书目,并明确参考书目非考试指定用书。所列参考书目应尽量选用近年最新版本,并具有一定代表性、通用性并容易购买的本科教材或参考书,并注明参考书目的名称(含版本)、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以便考生准确查找。
三、制(修)订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硕士点简介
为便于考生进行专业课的准备和学习,体现考试的公平性,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均须制(修)订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考试大纲的制(修)订工作,在定稿前要征求相关学科专业的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讨论,保证此项工作的正确性和权威性。
1.各硕士点须提供与考试科目相对应的《考试大纲》,包括:参考书目(书名、版次、作者、出版社、出版年份等)、考试形式、考查范围,以供考生参考;
2.硕士点简介是吸引优质生源的重要资料,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力求亮点突出、特色鲜明、图文并茂。硕士点简介主要内容可从下列几个方面组织:学科点概述,研究方向及其主要研究内容,学科科研平台,导师队伍,硕士点负责人、主要学术带头人与学术骨干介绍,人才培养质量与特色亮点,等等。
四、材料报送事项
(一)材料报送内容和要求
1.《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纸质版为附件1中筛选学院后打印)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需加盖学院公章、填表人、学科审核人及分管领导签字。
2.各教师参考资料需上交《温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参考书目》《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与《2024年硕士点简介》(附件4)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各页需骑缝加盖学院公章,填表人、学科审核人及分管领导签字。
3.具体要求:以上材料请按附件内的填写说明要求填写;上报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须一致;电子版以“XX学院+材料名称” 命名。
最终上交材料电子版示例如下:
(二)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教师于6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办公室金老师处。提交前请务必认真审核。
五、其它
1.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面向广大考生与社会媒体,各单位务必认真细致做好此项工作,杜绝出现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漏报错报、导师漏填误填等失误,一经上报公布,将无法进行更改。
2.教育部关于编制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文件尚未下达(一般在暑假),待教育部文件下达后,若与教育部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上级部门文件为准,届时再作调整;否则,以此为准,面向社会公布。
澳门六合彩论坛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