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4浏览次数:次
各学院督导:
为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强化教学督导考核,根据《温州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温大行政发[2022]175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与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及新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学校教学督导组由组长牵头,根据上学期各成员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形成校教学督导组学期工作总结并制定新学期(2023-2024-2)工作计划;各学院教学督导组由督导组组长牵头在本组教学督导成员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总结并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
二、2023-2024-1教学督导工作考核
1、考核对象
已在学校备案的2023年从事教学督导工作的院级教学督导(具体名单见附件2)。
2、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该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态度、工作过程、工作实效及其他相关工作。
3、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根据考核内容要求,填写《温州大学教学督导考核表》(附件3),总结上学期完成的主要教学督导工作。
(2)学院考核。学院依据教学督导的工作成效确定考核等级、核算工作量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信息填写《温州大学教学督导考核汇总表》(附件4)。其中考核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10%。
(3)学校审核和发放补贴。学校重点考查基本工作(其中听课节次原则上以督导系统里统计情况为准,音乐学院小课和留学生课程除外)和创新工作完成情况,经审核无误后学校按照津贴总额的50%下拨给学院。
三、工作要求
请各位督导填写《温州大学教学督导考核表》(附件3)、教学督导组组长牵头将督导组工作总结和计划(电子表)于3月19日前发给教务科徐明君。
澳门六合彩论坛 教务科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