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2浏览次数:次
各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全国科技大会上及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尖峰计划”,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一)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大项目及其延续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及其延续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基项目”)、联合基金六个类别组织申报。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冠名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白马湖实验室冠名设立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与杭州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杭州联合基金,与省气象局、丽水市人民政府、衢州市人民政府等联合资助方设立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联合基金将视情纳入第二批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依托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
(一)聚焦重点领域。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二)突出需求导向。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见附件2和3)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请,并自主凝练项目名称。
(三)突出成果导向。对获省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资助并取得2023年度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请重大项目延续项目滚动支持。
(四)优化分类资助。申请重大项目(含联合基金)、杰青项目(知名科学家举荐的除外)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申请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
(五)培育青年人才。2023年杰青项目验收通过且绩效优秀的,可申请杰青项目延续项目滚动支持;重点项目、探索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可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探索项目。
(六)实行限额推荐。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基项目由依托单位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
(七)加强统筹协同。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领雁”项目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八)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九)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workguide?localInnerCode=44d39909-abcd-43fa-a916-828e8a6f1009)进行网络申报,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请参看//zjnsf.kjt.zj.gov.cn/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915&postId=1277905813179990016。
(二)审核推荐。各二级学院应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并对项目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上报工作。行政部门的申报人员请根据申报学科,找对应学科归属的学院统一上报。
(三)填报时间。本次网上申报从2024年9月2日开始,各学院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10:00,请各位老师务必在校内申报截止日前提交申请书(请老师务必提早提交,学院需提前审核过会,择优推荐,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新修订的管理办法(附件1)、项目指南、申请须知和操作指南。请各学院积极组织老师申报,并需根据申报限制要求认真审核遴选申报的项目,择优推荐,并排序,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同意后,将排序汇总表(参照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学院评审意见纸质版(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以及申报书电子版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10时前交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完善二级学院归属及个人信息。本次申报基金办继续使用系统申报,实行二级学院管理制,新注册账号的老师请直接在注册界面选取所属二级学院,经科研秘书审核即可;已注册账号的老师但还未调入所属学院的,请提供姓名与身份证号信息给各学院科研秘书(二级学院管理员),由科研秘书(二级学院管理员)将本单位的老师调入所属二级学院。请各位申报人在正式申报前,请及时登录省基金管理系统完善自己相关的个人信息(包括成果、主持项目信息等)。
(五)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各学院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同时,需参照本次申报的限制要求(1.所有申报项目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比列占比不少于80%;2.重点项目、探索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认真组织学院进行本次项目申报,经专家遴选之后,择优推荐排序,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同意,上报学校。
五、咨询方式
(一)温州大学科技处
张老师、徐老师,0577-86596003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
1.依托单位管理
胡禾,0571-88867816
2.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及会员注册
郑圣彪、高敏,0571-85214970、28170882
3.政策咨询
陈文强、陈心怡,0571-86964972、28170886
4.学科咨询
生命科学:刘君,0571-85119257
工程科学:李金霞,0571-85117948
化学、材料科学:孔宇豪,0571-28178386
信息科学:顾欣星,0571-88217337
医学科学(医学):徐敏,0571-88212789
医学科学(药学)、管理科学:钱昊,0571-88212603
地球科学:尤卫军,0571-28170883
数理科学:叶璟,0571-28170887
5.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
基金办:李金霞、刘君,0571-85117948、85119257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金美英、徐祖东,0571-89908852
白马湖实验室:雪小峰,0571-89920067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何若愚,0571-85255633
浙江省气象局:刘洁,0571-87070822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吴彦勋,0578-2138609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晏青,0570-3047307
附件: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4修订)
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
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模板
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
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申请须知及承诺书
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华东医药联合基金申请须知及承诺书
博士后申请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模板)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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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