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7浏览次数:次
为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对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送审和外审费用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送审要求
申请评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代表作送审制度。本年度送审代表作按业绩公示材料上个人申报表和申报提交的代表作材料予以确认,无需再次提交。
二、代表作送审缴费
(一)费用标准
代表作外审费用实行“预先收缴,多退少补”。经学校补贴后,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代表作外审费用预收标准为:申请评聘正高级和破格评聘副高级人员3000元/人;其他申请评聘副高级人员1800元/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2013年39号文件:“对于一些虽未公开发表或在国际会议上提交的被EI、ISTP(CPCI—S)、ISSHP(CPCI—SSH)收录的论文,但经过9名以上校外同行专家严格评审确认为高水平专业研究成果的,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材料。”的要求,以会议收录论文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成果的,代表作除送外审专家外,需加送论文认定专家,认定费用为:1200/篇*专家。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加送6位论文认定专家,费用:7200元/篇;申报正高或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加送4位论文认定专家,费用:4800元/篇,以上费用均需自理。
(二)缴费方式
在校财务平台统一网上支付,全额缴费,具体操作见缴费说明(见附件1)。
(三)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9日。
三、其他说明
1.缴费截止至2019年12月19日结束,缴费以系统缴款时间为准,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申报。
2.所有送审材料,不再退回。
3.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评聘文件为准。
联系人:王老师,办公电话:0577-86591585,664880。
附件1:温州大学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送审费缴费说明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