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30浏览次数:次
各学院、各部门:
学校将于本学期期末对助讲培养到期的青年教师进行考核(名单见附件1)。其中,导师制模块考核将于近期开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导师制于本学期到期的青年教师、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导师制考核未通过人员。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采用材料审核及公开课相结合的方式。
(一)材料审核
学校统一组织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具体包括: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听课记录、导师意见、学院评价意见。所有材料均通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教师教学发展档案管理系统(//jxxm.lhcdiscuss.com/x/default.aspx)完成。其中,“导师意见”由导师用个人账号登录进行评价。“学院意见”由院长登录学院管理员账号进行评价(学院管理员账号由中心统一提供)。所有材料上传截止日期:2019年12月6日(第14周周五)。
(二)公开课考核
1、原则上考核时间统一安排在第10-14周,请各学院于10月30日(周三)前填写“导师制考核安排表”(附件2)发送至教发中心郑老师([email protected])处。中心将统筹安排,组织专家进课堂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2、各位考核对象需提前准备好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相关材料供现场考核专家查看。系或教研室组织安排导师、院督导及相关老师到现场听课,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做好公开课准备(如本学期没有课,可借班上课或模拟上课场景教学)。
3、学院于公开课后安排集中评课,评课活动由导师、教学副院长或专业负责人主持。评课时间一般建议放在当天的汇报课后(教师本人、导师必须到场)。同一学院多位被考核对象的,可事后集中评课。
4、各学院需于本学院人员考核完毕后及时汇总上报院级督导导师制公开课听课工作量(见附件3)。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导师制考核是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重要模块,考核不合格者将直接认定为助讲培养不合格。请各学院重视并配合做好考核工作。
四、联系人、电话
郑老师,86689525/668395。
五、学院联系人
胡老师:86599309/67557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