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09浏览次数:次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高课管函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19〕5号)(附件4)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即日启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第一、二批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程。已获认定的,不再重复申报;
2.第二批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师教育类)申报建设课程;
3.已获得“2018 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及省教育厅推荐参加 2019 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选的课程,经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可直接认定为 2019 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4.除上述课程外,其他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非省平台)开课的课程我校可择优推荐2门。
二、课程要求
截止2019年7月31日,高校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和其他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已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备案的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并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和高职高专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包括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鼓励体现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的课程及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高水平课程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1.网上申报:负责人在10月15日至10月23日期间登录省平台,进入“认定申报”项目,进行课程数据信息核实确认,提交认定申请。
2.材料报送: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认定材料《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1)和《在线开放课程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2);有在其他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开课的,需提供带平台公章的《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以上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材料,认定范围为第4类的课程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其他类课程请于10月23日前报送。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科周林舒纯,联系电话:778089,地址:南校区行政楼403B,邮箱:568948779@qq.com。
纸质版材料由学院教务科统一交给教务处。
教务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