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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转:关于做好2020年度“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2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551人才的学术技术水平,加快人才成长,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20〕38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制培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导师制培养的对象为2016年度入选市“5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附件2),且所从事专业为我市紧缺急需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更高层次人才培养序列。

申请的带培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培养人员原则上不能申请本人所在单位的专家作为带培导师。

二、申请程序

培养人员按照《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根据自身学术技术发展需要,以“自主选择、注重实效”为原则,自主邀请符合规定的专家担任导师,双方有初步意向后,填写《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情况,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各领域高层人才实际情况进行评议,选择确定导师制培养对象和带培导师,并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为方便申报,所有提交材料均为电子材料即可,由学校统一打印。

2.申报人员于4月24日前将《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申请表》、拟带培导师的职称证书、学术技术水平证明及相关荣誉证书的复印件等电子材料,打包后报送校人事处邮箱(邮件名:申报者姓名+导师制申报),逾期的不再受理。

3.电子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无效申报,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蒋老师656992,王老师664880;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申请表

2.关于公布2016年度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名单的通知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