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30浏览次数:次
各位老师:
现将人事处“关于做好‘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4月3日下午16:00前报送相关材料。
学院联系人:项颖琼662281 管丽丽661960
邮 箱:lhcdiscuss.com
关于做好“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首批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5246人才工程”)包括四个层面的人才培养与支撑体系,计划到2022年支持和培养50个创新团队、200名创新领军人才、400名高层次拔尖人才、600名青年优秀人才。50个创新团队认定已完成。2020年计划遴选创新领军人才90名、高层次拔尖人才200名、青年优秀人才300名(不包括直接申请认定的人才)。
省教育厅分配给学校的推荐名额为创新领军人才2名、高层次拔尖人才4名、青年优秀人才7名。如无创新领军人才或高层次拔尖人才合适人选的,其指标可相应替换为下一层次培养人选。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5246人才工程”面向普通本科高校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重点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校级领导及享受厅级待遇的人员不得申报。
具体遴选条件见《“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党总支对申请人员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鉴定,学院出具推荐意见并报人事处,同一层面推荐人员超过1人的需进行排序;“双肩挑”干部由归属学院党总支进行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情况鉴定,并由学科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和推荐。
(二)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
(三)校党委对人选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严格把关。
(四)对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五)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公布入选名单,学校与培养人选签订培养协议,制定培养方案。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在4月7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报送材料包括汇总表(附件2)、申报书(附件3、4)、学院推荐意见(附件5)、党总支鉴定意见(附件5)等,未经职能部门认定的业绩需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人:蒋老师 770892,王老师 771585
邮箱:[email protected](注明“学院+5246项目”)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20年3月30日